律师解析:
1.
起诉工程欠款,一般去工程所在地法院。
因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
不动产纠纷确定
管辖,不动产纠纷属专属管辖,工程作为不动产,其所在地法院有
管辖权。
2.若
当事人在书面合同里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且不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可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3.起诉工程欠款优先考虑工程所在地法院,有有效管辖协议则依协议确定。
案情回顾:小胡承接了小丽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完工后小丽却
拖欠工程款。小胡打算
起诉追讨欠款,他认为应去工程所在地
法院起诉,而小丽则觉得双方曾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应按约定来确定起诉法院,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属于不动产,所以工程所在地法院通常对起诉工程欠款案件有管辖权。
2、若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
民法院管辖,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可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本案需看双方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若有效则依协议确定起诉法院,若无效则应去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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