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起诉撤销合同,要围绕
可撤销情形举证。
2.以重大误解起诉,需提供能证明对合同重要内容认识错误且因此签约的
证据,如沟通记录。
3.主张受
欺诈,要提供对方故意告知
虚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证据,如虚假宣传资料。
4.因
胁迫签约,需提供被威胁强迫的证据,如胁迫时的录音。
5.合同显失公平,要提供双方
权利义务不对等的证据,如成本收益对比材料。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商业
合作合同。事后,小朱认为该合同应当撤销,遂
向法院起诉。小朱主张
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称自己对合同关键条款产生了错误认识才订立合同,但仅口头说明,未提供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小李则认为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起诉撤销合同需围绕
合同可撤销情形提供证据。小朱以重大误解为由起诉,就应提供能证明对合同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且基于该错误认识订立合同的证据,如沟通记录、往来文件等,而小朱未提供此类证据,其主张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2、若小朱主张受欺诈、胁迫或合同显失公平,也需按照相应情形提供对应证据,如虚假宣传资料、胁迫录音、合同履行成本与收益对比材料等,才能增加撤销合同诉求被法院认可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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