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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被汽车撞伤,保险公司该怎么赔付

时间:2026.03.10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063人
律师解析:
1.人被汽车撞伤,先由交强险赔,医疗、死亡伤残财产损失限额分别为1.8万、18万、2000元。
若交强险不够且有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用商业三者险赔。
2.伤者要及时就医,保留票据、诊断证明等资料。
赔偿项目含医疗费误工费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等。
3.肇事方无责,交强险也无责赔偿,三项限额分别为1800元、1.8万、100元。

案情回顾:

小朱在过马路时被小李驾驶的汽车撞伤。小朱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同时因受伤无法工作导致误工损失。小李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此次事故责任认定后,双方对于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要求小李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小李则认为应先由保险公司赔付。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此次事故应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若交强险不够赔,且肇事车辆有商业三者险,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偿。小朱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票据、诊断证明等资料,以便进行索赔。
2、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小朱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若小李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交强险也会进行无责赔偿,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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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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