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
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调整。
2.违约方认为过高,可申请减少。
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结合实际损失、合同履行等因素,按公平和诚信原则衡量,超损失30%一般算过高。
3.守约方觉得过低,可请求增加,增加后不超实际损失。
4.
违约金调整遵循补偿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保障双方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5万元。后小朱违约,小李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违约金过高,以实际损失仅3万元为由,向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小李则觉得若减少违约金无法弥补自己的损失,请求增加。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当出现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情况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予以调整。小朱作为违约方认为违约金过高,有权向法院提出减少请求。
2、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可认定为过高。本案中实际损失3万元,其30%为0.9万元,加上损失共3.9万元,而约定违约金5万元,可能被认定过高。
3、小李作为守约方,觉得违约金过低有权请求增加,但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违约金调整需遵循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