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不知情参与洗钱不构成
犯罪,不会被
判刑。
洗钱罪需
行为人主观故意,明知是七类
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还去
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
2.有
证据证明应当知道是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仍参与,涉及金额18万,通常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可并处或单
处罚金。
3.法院
量刑会综合考虑具体情节,像在犯罪中的作用、有无
自首立功等。
案情回顾:小朱受朋友小李邀请帮忙转账。小朱以为是正常资金往来,便未多问,多次帮小李转账,累计金额达18万。后警方调查发现这些资金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所得,以洗钱罪对小朱展开调查。小朱称自己确实不知情,而警方认为有证据表明小朱应当知道资金来源不合法。
案情分析:1、洗钱罪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是故意,若小朱确实不知情参与洗钱,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
2、若有证据证明小朱应当知道是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仍参与,鉴于涉及金额18万,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
罚金。最终法院量刑会结合小朱在犯罪中作用、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减轻情节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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