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目的区别:
敲诈勒索是为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靠威胁等让
被害人交钱;
寻衅滋事主要不是为财物,多是为找刺激、发泄情绪。
2.行为方式:
敲诈勒索是精神强制,让被害人因恐惧处分财产;寻衅滋事更随意、具破坏性,像随意
打人、损毁财物等。
3.侵犯客体:
敲诈勒索主要侵犯财物所有权,寻衅滋事侵犯社会秩序。
4.司法界定:
要综合案情、
主观故意等因素,必要时找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是街头小混混。一次,小朱看到小胡独自经营一家小商店,便以小胡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相威胁,要求小胡交出5000元
赔偿费,否则就让小胡开店不太平,小胡因害怕被迫交钱。而小李在夜市看到小静等人正在聚餐,无故上前挑衅,并掀翻了桌子,扰乱了夜市的正常经营秩序。事后,小朱和小李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以非法占有小胡财物为目的,通过威胁手段迫使小胡交付财物,对小胡实施精神强制,使小胡产生恐惧心理而处分财产,主要侵犯了小胡的财物所有权,符合敲诈勒索的特征,应认定为敲诈勒索行为。
2、小李无故在夜市挑衅、掀翻桌子,行为具有随意性和破坏性,其并非以获取财物为主要目的,而是为了寻求刺激、逞强耍横,侵犯了社会
公共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的特征,应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