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倒闭仍需偿还个人欠款。
公司是独立
法人,要用全部财产担责,
倒闭进入
破产程序会
清算财产。
2.
破产财产先还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接着按顺序还职工
工资、
社保和税款,最后还普通
破产债权,个人债权属此类,有剩余财产会按比例偿还。
3.若股东未足额
出资或
抽逃出资损害
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在相应范围内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公司因
经营不善倒闭,倒闭前曾向小李借款。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进行
财产清算。小朱认为公司已倒闭无需偿还小李的钱,而小李坚称公司欠钱必须偿还。最终清算结果显示,公司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支付职工工资、欠缴社保和税款后有剩余。
案情分析:1、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公司倒闭欠个人的钱需要偿还。小李对公司的债权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在公司清偿完前面规定的债务后,若有剩余财产,应按比例偿还给小李。
2、若该公司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小李作为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在其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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