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持股70%的股东一般能通过股东会决议
解散公司。
法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持股70%大概率满足该条件。
2.股东行使解散权要走法定程序,先召集股东会表决,形成有效决议后,还要进行
清算、
注销登记等。
3.若公司有
纠纷或特殊情况,即便股东表决权足够,也可能面临
司法审查。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的股东,因对公司未来发展失去信心,欲解散公司。小胡是公司另一股东,持股30%,不同意解散。小朱认为自己
持股比例高,有权决定
公司解散,而小胡则觉得不能仅由小朱一人决定,需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小朱持股70%,其表决权大概率超过三分之二,理论上有权推动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有效决议。
2、小朱行使该权利需遵循法定程序,要召集股东会并就解散事项表决,形成有效决议后,还需进行清算、注销登记等程序。并且若公司存在其他纠纷或特殊情况,即便小朱有足够表决权,其解散公司的决定也可能面临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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