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违约方若主张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要求适当减少,需承担
举证责任。
因其更了解
违约金情况,这样能防止其随意主张过高违约金而滥用权利。
2.当违约方提出违约金过高抗辩,非违约方认为合理时,要对违约造成的损失举证,以证明违约金合理。
3.守约方若主张违约金过低并要求增加,需对实际损失举证,证明约定的违约金无法弥补损失。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静
签订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后小胡违约,小静要求小胡支付违约金。小胡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适当减少。小静则觉得违约金合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同时,若小静认为违约金过低要求增加,也存在举证责任的问题。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违约方小胡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时,小胡应承担举证责任,因其对违约金是否过高更为了解,由其举证能避免随意主张过高而滥用权利。
2、若小胡提出违约金过高的抗辩,非违约方小静认为违约金合理,那么小静应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以此证明违约金并不过高。
3、若小静主张违约金过低并要求增加,她需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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