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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其公司股份应该怎样处置

时间:2026.02.28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85人
律师解析:
1.股份归属:
婚前取得的股份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后获得的,通常是共同财产
2.双方都是股东:
能协商股份分割比例,协商好后办工商变更登记;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结合公司经营和双方意愿判决。
3.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
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非股东方成为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但愿买股份,分割卖股价款;既不同意又不买,视为同意转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为夫妻,小朱持有某公司股份。两人决定离婚,对于该股份处置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股份是其婚前财产,不应分割;小丽则称是婚后取得,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若为共同财产,小朱想独自持有股份,给小丽补偿,小丽却想成为公司股东参与经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首先需确定股份性质,若为小朱婚前财产,依据法律规定属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若为婚后取得,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为共同财产,因小朱是股东而小丽不是,需看其他股东意见。若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小丽可成为公司股东;若半数以上不同意但愿意同等条件购买股份,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若其他股东既不同意又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法院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双方意愿等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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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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