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转让计算方法是什么
时间:2026.02.27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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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个人转让
股权:
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
个税,合理费用即转让时规定支付的
税费。
2.企业转让股权:
转让收入扣除取得股权成本为转让所得,计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可能分配的金额。
3.转让收入:
一般按实际交易价确定,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核定。
4.股权原值:
现金
出资取得的股权,按实际支付价款与相关合理税费之和确认。
案情回顾:小朱是个人投资者,将持有的某公司
股权转让给小李,转让收入100万元,股权原值50万元,转让时支付税费5万元。小胡的企业也转让了部分股权给小丽,转让收入200万元,取得该股权成本120万元,被投资企业有未分配利润。小朱和小胡在计算纳税额时与税务机关产生争议,小朱认为税费不应计入成本,小胡认为应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对应的金额。同时,小静转让股权时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的个人股权转让,根据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合理费用包含股权转让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所以税费应计入成本,小朱观点错误。
2、小胡的企业转让股权,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所以小胡不能扣除相应金额。
3、小静转让股权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转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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