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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后要五万属不属于敲诈行为

时间:2026.02.26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阅读:1054人
律师解析:
1.肇事逃逸后索要五万元是否算敲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若索要者是受害者,基于合理赔偿诉求,像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通过合法途径索赔,即便金额达五万,也不算敲诈。
3.若索要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肇事者怕担责心理,夸大损失、虚构事实,威胁要挟其交出五万元,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4.有赔偿争议,可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不慎撞倒小静后逃逸,小静记下了小朱的车牌信息。事后,小静联系小朱,要求其赔偿五万元。小朱认为赔偿金额过高,怀疑小静是在敲诈他。小朱觉得自己的碰撞行为并未给小静造成如此大的损失,而小静坚称自己因受伤和车辆损坏等遭受了相应损失。

案情分析:

1、判断小静索要五万元是否构成敲诈勒索,需看其行为是否具有非法性、胁迫性及目的的非法占有性。若小静是基于合理的赔偿诉求,如实际遭受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并通过合法途径提出赔偿要求,即使金额达五万,也不构成敲诈。
2、若小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小朱逃逸害怕被追究责任的心理,故意夸大损失或虚构事实,以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小朱交出五万元,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若双方对赔偿金额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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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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