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方不
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要担责。
赔偿损失时,数额得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履行后能获利益,不过不能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
像未按时交货致对方损失,直接损失如准备收货费用,
可得利益损失如错过销售旺季利润等,违约方都得赔。
能证明具体损失数额的,按此赔;
无法证明的,法院依案件情况判定
赔偿额。
案情回顾:小许与他人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由小许按时交付货物。然而,小许未按时交货,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对方要求小许赔偿包括准备接收货物所支出费用等直接损失,以及因货物未按时交付错过销售旺季的利润等可得利益损失。但小许认为对方无法证明具体损失数额,不应按其要求赔偿。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规定,小许不履行
合同义务,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2、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若对方能证明具体损失数额,小许需按此赔偿;若无法证明,法院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合理判
定损失赔偿额。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