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股东没
实缴出资,先看
公司章程里对出资期限有无规定。
要是期限没到,公司能催告股东在合理时间内缴清。
要是期限到了,公司有这些办法:
限制其
股东权利,像利润分配、新股优先认购等;
经股东会决议可
除名,但得按法定程序;
公司或其他股东能要求补缴出资和利息;
公司欠债且财产不够还时,
债权人可要求未实缴出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担
补充赔偿责任。
未实缴出资还可能违约,其他股东可依约索赔。
案情回顾:小许作为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公司章程对出资期限有规定,目前期限已到。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限制其股东权利,如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还通过股东会决议,欲对未实缴出资的小许除名,但小许认为公司程序
违法,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公司及其他股东要求小许补缴出资及相应利息,同时,公司对外负债,债权人也要求小许在未出资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小许对此也有异议,且其他已足额出资股东认为小许构成违约,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
案情分析:1、关于公司对小许除名,需审查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若程序违法,除名决议可能无效。
2、公司及其他股东要求小许补缴出资及利息,若小许拒绝,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债权人要求小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需看是否满足公司财产不足以
清偿债务等条件。
4、对于其他股东主张小许违约,需依据当初约定判断小许是否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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