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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是否属于给付之诉

时间:2026.02.14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70人
律师解析:
结论: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法律解析:
给付之诉是原告请求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诉讼
在离婚损害赔偿案件里,当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有过错方给予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一行为符合给付之诉要求对方为一定给付行为的特征。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该请求,目的是让过错方给付相应赔偿款项来弥补自身损害,所以从本质上来说,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如果您在离婚损害赔偿方面存在疑问,或者遇到了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小丽发现小朱与他人同居。小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要求小朱给予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小朱则认为自己虽与他人同居,但不应承担如此高额的赔偿。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属于给付之诉,在本案中,小丽基于小朱与他人同居这一重大过错导致离婚,请求小朱给予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符合给付之诉中原告请求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特征,即要求小朱为给付赔偿款项的行为。
2、根据法律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提出赔偿请求,是为了弥补自身所遭受的损害,其请求具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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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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