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未
签合同但有其他
证据证明买卖关系及
拖欠货款事实,可通过
收集证据、协商、发
催款函、第三方调解、
起诉及
强制执行等方式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相关规定,
当事人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
合同成立。
供货单、收货单、聊天记录等材料可作为证明买卖关系存在及拖欠货款事实的证据。
收集好证据后,先与对方协商是解决
纠纷的友好方式。
协商不成发催款函、第三方调解,能从不同途径化解矛盾。
若依旧无法解决,
向法院起诉有法院审理判决保障公平。
胜诉后对方不履行,
申请强制执行可确保债权实现。
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扰或有更多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包括我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存在货物买卖业务往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小朱依约供货后,小李却拖欠货款未支付。小朱拿出供货单、双方聊天记录等证据,要求小李付款,小李却以双方未签合同为由,否认存在买卖关系及拖欠货款的事实,拒绝付款。小朱多次与小李沟通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虽小朱与小李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供货单、聊天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关系及小李拖欠货款的事实,这些证据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和要求。
2、小朱可先尝试与小李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小李发催款函并保留凭证,也能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若上述手段均无法解决,小朱有权向法院起诉,提交诉状和相关证据,由法院审理判决。若胜诉后小李仍不履行,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小李财产以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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