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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里精神损害应怎样处理

时间:2026.02.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209人
律师解析:
结论:
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需符合法定重大过错情形,且提出赔偿请求的时间依原被告身份不同而有规定,赔偿数额综合多因素确定。
法律解析:
在离婚案件里,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时,需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该请求;
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提请求,可离婚后单独起诉一审未提二审提出的,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另行起诉,双方同意二审一并审理的则可一并裁判。
赔偿数额会综合过错程度、手段场合、造成后果、过错方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法院会依据事实和证据依法判决是否支持赔偿及具体数额。
若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具体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丽发现小朱与他人同居,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诉讼中,小丽要求小朱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小朱则认为小丽是故意借此索要钱财,不同意进行赔偿,双方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小朱与他人同居,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因小丽作为无过错方且是原告,其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符合法律程序。法院会综合考虑小朱的过错程度、行为手段场合、所造成的后果、小朱的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并依事实和证据,按法律规定判决是否支持及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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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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