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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遇意外赔偿款,最终会归谁

时间:2026.02.12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24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妻子遇意外获得的赔偿款归属依赔偿项目、是否身故、有无协议约定而定,治疗康复费用归妻子个人,身故后的部分赔偿参照法定继承分配,特定被扶养人款项归对应被扶养人,有协议按协议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这类用于妻子治疗和康复的费用,具有人身专属性,所以归妻子个人所有。
若妻子身故,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虽不属于遗产,但实践中参照法定继承,由配偶、子女、父母这些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
而被扶养人生活费性质的款项,是对特定被扶养人的补偿,自然归对应被扶养人。
当事人之间有关于赔偿款归属的协议,按照民事活动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应按约定处理。
如果在赔偿款归属方面遇到复杂问题或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丽遭遇意外获得一笔赔偿款。小丽的丈夫小朱认为赔偿款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小丽觉得部分赔偿款应属自己个人。双方产生争议,同时小丽还有父母和子女。后来小丽因伤势过重不幸身故,小朱主张自己应多分配赔偿款,小丽父母则认为他们也应均等分配,双方就赔偿款分配问题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专属于小丽用于治疗和康复的费用,依规定应归小丽个人所有。
2、小丽身故后,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虽非遗产,但参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小朱、子女、小丽父母均等分配。
3、若赔偿款中有被扶养人生活费性质的款项,是对特定被扶养人的补偿,应归对应被扶养人。
4、若双方有关于赔偿款归属的协议约定,则按约定处理赔偿款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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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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