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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如何归自己

时间:2026.02.08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52人
律师解析: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个人,有以下途径:
一是约定财产制。
夫妻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明确财产归属,此协议有法律约束力。
二是特定财产归个人。
像人身损害赔偿遗嘱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都属个人财产
三是个人财产的孳息与增值。
个人财产婚后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仍归原所有人。
要注意,约定财产制须书面,内容不能违法,否则可能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因交通事故获得一笔人身损害赔偿,小丽认为这笔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共同支配。同时,小朱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该房产因市场因素自然增值。小丽主张增值部分也为夫妻共有。此外,小朱称双方曾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小丽质疑协议的有效性。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小朱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应归小朱个人所有。
2、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仍归原财产所有人,那么小朱婚前房产的自然增值部分同样属于小朱个人。
3、对于双方签订的书面财产协议,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该协议符合规定,则双方应按协议履行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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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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