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销售假烟达55万,构成
销售伪劣产品罪。
按规定,销售金额20万-50万,判二年至七年,处销售金额50%-200%
罚金;
50万-200万,判七年以上,同样处销售金额50%-200%罚金。
2.本案55万销售金额适用第二个
量刑幅度,通常判七年以上。
不过,具体量刑会综合考量各种情节,如
自首、
立功等从轻情节,或
累犯等加重情节,最终由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为谋取非法利益,从
事假烟销售活动。经调查,其销售假烟的金额达到了55万。执法部门将小朱抓获归案,案件进入
司法程序。小朱对销售假烟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在量刑上,其辩护律师认为应考虑其坦白情节
从轻处罚,而
公诉机关则认为应按销售金额对应的量刑幅度进行判决,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销售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小朱销售假烟金额为55万,符合此量刑幅度。
2、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若小朱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可从轻或
减轻处罚;若存在累犯、是
主犯等情节则可能
加重处罚。最终量刑需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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