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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未履约付款房屋怎么收回

时间:2026.02.0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03人
律师解析:
要是购房者没按约付款,先瞧瞧购房合同里付款违约的条款。
有宽限期的话,宽限期满还没付,就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让其担责,像付违约金
没宽限期,直接书面通知解除。
之后协商或诉讼收回房屋。
协商不成起诉,准备好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对方违约,让自己主张合理,顺利收回。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许签订购房合同,小许需按约付款。但小许未履约付款,购房合同中未约定付款宽限期。小胡遂书面通知小许解除合同,要求收回房屋,小许却未回应,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因购房合同未约定宽限期,小胡可直接书面通知小许解除合同。
2、小胡解除合同后,可先与小许协商收回房屋,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
3、诉讼时,小胡要准备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解除合同书面材料等证据,证明小许违约,以保障自身主张合理合法,顺利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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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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