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时,银行
债务按法定程序解决。
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并清理评估变价。
银行申报债权,管理人审查确认。
破产财产先偿费用债务,银行普通债权靠后。
财产不足按比例分配,
可撤销或未
出资能追回偿债。
有
担保债权银行优先受偿,保障公平受偿。
案情回顾:公司破产,银行作为
债权人面临
债务清偿问题。公司财产由管理人接管清理、评估和变价,银行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管理人审查确认。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顺序偿债,银行债务属普通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按比例分配,若发现公司有可撤销行为等,银行可主张追回财产偿债,有担保债权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各方对银行债务清偿顺序存争议。
案情分析:1、银行申报债权后,管理人应依据相关规定对申报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债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破产
财产分配时,严格按照法定顺序进行,保障职工、国家及普通债权人的权益,维护公平清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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