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
起诉借款人得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
民事诉讼“原告就被告”原则。
要是被告住所地和
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
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到
起诉时连续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的不算。
特殊情况能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像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身份关系
诉讼等。
一般去被告地,特殊情形在原告地。
案情回顾:小许因
借款纠纷想起诉借款人,按照一般原则应前往被告住所地法院。但不知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该如何处理,同时也想了解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可在自己住所地起诉。
案情分析:1、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
民法院
管辖,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存在特殊情况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如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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