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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否需双方去要回来

时间:2026.01.2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24人
律师解析:
1.若夫妻共同财产被他人非法侵占,比如第三人恶意转移,夫妻任一方都能以自己名义起诉追回,还可请求法院保全财产
2.离婚等特定情形分割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各自份额。
协商不成则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3.追回财产是否需双方参与,取决于财产情况和法律关系
一方权益受损可单独维权;
涉及分割则可能需共同协商或诉讼确定归属与追回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发现第三人小胡恶意转移了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小朱想追回该财产。而在考虑是否要小丽一起参与追讨时,两人产生了分歧。小朱认为自己能单独维权,小丽则觉得涉及共同财产追回,应该两人一起。之后,他们又面临离婚问题,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也无法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在第三人小胡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小朱有权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要求追回财产,因为一方权益受损时,受损方可单独维权。
2、在离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由于两人无法协商一致,他们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财产分割,这种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需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财产归属及追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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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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