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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立案时另一方找不到要怎么办

时间:2026.01.26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1124人
律师解析:
离婚立案时对方找不到,能申请法院公告送达传票等文书。
这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通过公告告知其诉讼内容的特殊送达方式。
发出公告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院会依据现有证据和庭审情况缺席审理判决。
要是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即使对方未到庭,也可能判离
重婚家暴等情形。
缺席判决虽可能影响对方权益主张,但对方仍可上诉。

案情回顾:

小许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立案时另一方小丽下落不明。小许申请法院公告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法院受理后进行公告送达。公告发出六十日后视为送达,随后法院将根据现有证据及庭审情况对案件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小许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希望法院判决离婚,而小丽未到庭,其权益主张和维护受到影响。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时可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自公告发出六十日视为送达,本案符合此情形。
2、法院会依据现有证据及庭审情况缺席审理判决,若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便另一方未到庭也可判决离婚,本案中小许需提供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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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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