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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地皮拆迁有补偿吗

时间:2026.01.25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1074人
律师解析:
1.若对土地无所有权,但有合法地上附着物,如房屋、厂房,拆迁时会有针对附着物的补偿。
2.合法租赁土地并建设经营,因拆迁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主张经营损失、搬迁费用等补偿。
3.土地为单纯空地且无合法权益附着,通常无针对地皮的拆迁补偿
若有直接经济损失,可与拆迁方协商补偿。
判断与土地及拆迁事项的法律关系和权益状况很关键。

案情回顾:

小许租赁了一块土地用于建设厂房经营。后来该土地面临拆迁,小许认为自己应获得拆迁补偿,包括地上厂房补偿、经营损失补偿和搬迁费用补偿。但拆迁方认为小许对土地无所有权,且租赁合同未明确拆迁补偿事宜,只愿给予少量补偿,双方就补偿范围和金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许虽对土地无所有权,但地上有合法建设的厂房,依据法律规定,对于地上附着物拆迁时一般会有补偿,所以小许有权获得厂房的拆迁补偿。
2、小许是合法租赁土地并进行建设经营,因拆迁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其可主张因拆迁造成的经营损失和搬迁费用等补偿。
3、若小许没有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单纯空地通常无专门针对地皮本身的拆迁补偿;若有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可与拆迁方协商争取合理补偿,小许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拆迁方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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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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