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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新换旧,担保人是否可以退出

时间:2026.01.25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960人
律师解析:
贷款新换旧,担保人想退出不容易。
先看担保合同有无规定,要是明确禁止新贷还旧下退出,担保人很难解除责任。
新贷还旧改变借款关键要素,影响担保人风险评估。
未经书面同意,担保人可不担责。
债权人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担保人利益,担保人能举证免责。
无法证明且合同无特别约定,退出有难度。
建议先看合同,再协商,必要时咨询律师。

案情回顾:

小许为一笔贷款提供了担保,后来贷款出现新贷还旧的情况,小许得知后想要退出担保。小许与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无果,便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知自己能否解除担保责任,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若担保合同明确禁止新贷还旧情况下担保人退出,那么担保人通常难以解除担保责任。
2、新贷还旧改变了主合同关键要素,可能影响担保人风险评估与预期。若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担保人对新贷可不承担担保责任。
3、实践中,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新贷还旧以损害担保人利益,担保人可通过举证主张免责。若无法证明存在恶意串通等情形,且担保合同无特别约定,担保人要退出担保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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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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