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借款纠纷起诉,一般按“原告就被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
要是被告住地和常居地不同,就归常居地法院。
合同纠纷起诉,被告住所地或
合同履行地法院有
管辖权。
借款合同里,双方对履行地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且争议是给货币的,接收货币方所在地是履行地。
通常能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得依实际定
管辖法院,保障
诉讼顺利。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许存在借款纠纷,小胡欲提起诉讼。对于管辖法院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应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其住所地法院管辖;小胡则主张因
借款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且双方对合同履行地
未约定,自己作为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该地法院也可管辖。
案情分析:1、若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需确定小许的住所地法院。
2、若依据借款合同纠纷确定管辖,要判断合同履行地。因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即小胡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该地法院也可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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