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强制执行超6个月通常能继续执行。
若
执行法院收到
申请执行书超6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
2.上一级法院审查后,可责令原法院限期执行,也能决定自己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3.原法院超6个月并非停止执行,只要案件未终结,
被执行人有财产等
符合条件,执行会持续到实现权利。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存在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小李偿还小朱欠款。小朱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起超过6个月仍未执行完毕。小朱认为执行已无希望,且怀疑执行法院怠于履行职责;而执行法院称一直在推进执行工作,只是暂未查找到小李可供执行的财产。小朱遂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即小朱有权利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以小朱的申请符合法律程序。
2、原执行法院并非超过6个月就不再执行,只要
执行案件未终结,且存在被执行人小李有可供执行财产等符合执行条件的情况,
执行程序会持续推进,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小朱的权利。上一级法院经审查,可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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