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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欠款,名下房产是否会被执行

时间:2026.01.1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822人
律师解析:
1.被起诉欠款后名下房产可能被执行。
债权人胜诉申请执行,法院会审查房产情况。
2.若该房产为生活必需住房,法院可查封但一般不拍卖、变卖或抵债。
若债权人提供临时住房,或从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法院也能执行。
3.若房产非生活必需,法院一般会依法执行,拍卖或变卖偿债。
名下房产是否被执行取决于具体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因欠款被小李起诉至法院。小李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开始审查小朱名下房产情况。小朱名下只有一套住房,小朱认为该住房是自己生活必需住房,法院不应执行。但小李称自己能为小朱提供符合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临时住房,要求法院执行该房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若该房产是债务人生活必需住房,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在本案中,小朱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符合生活必需住房的初步条件。
2、不过,若债权人能为债务人提供符合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临时住房,或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法院也可执行该房产。本案中小李称能为小朱提供临时住房,若情况属实,法院有可能执行该房产。最终名下房产是否被执行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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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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