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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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可不是刑期长短说了算的。一般来说,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时效五年;五年至十年的,时效十年;十年以上的,时效十五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时效则长达二十年。但是,如果二十年以后还想追诉,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

在针对涉及刑事诉讼的个别案件中,如果最高法定刑幅员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之内,其相应的有效期应设定为五年;倘若最高法定刑幅员介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那么其有效期将会延长至十年;而对于法定刑幅员超过十年的情况,其有效期则将设定为十五年之久;至于被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其有效期则更为漫长,设定成了二十年的期限。

在离婚时,通常不设置诉讼时效,但在特定情况下,是有明确的期限规定的。比如,在发现财产被重新分配后,请求重新分配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此外,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有隐瞒、转移、变卖等侵害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受害方有权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时未处理的婚内财产,可以在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但要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行使。若一方以未处理婚内财产为由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确认后,会依法进行合理分割。

一般来说,民事诉讼时效与案件类型有关,基本是三年。但也有特别法律规定,时效从知道权利受损起算,最长不超过20年。时效届满,义务人可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特殊情况时效可中止或中断,当事人要及时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