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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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就是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标准,比如延迟交货或者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损害事实就是因为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物质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失,需要证明违约和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存在免责的情况,违约方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讨论损害赔偿时,一般不会将那些太遥远、难以预测的间接损失算进去。比如说,商家卖的有问题的产品,让消费者气得睡不着觉,结果工作受影响,被扣工资,这种间接损失通常就不会算在赔偿里。还有,那些没有证据支持,或者只是主观猜测的损失,也不会被考虑在内。

损害赔偿原则通常在侵犯权益或违约导致损失的情况下适用。不过,只有较为轻微的精神伤害才会适用,比如一般性的情绪低落,如果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可能无法获得赔偿。此外,未预见且无法合理预测的损失,通常也不会被算在赔偿金额里。

违约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信赖利益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就是违约导致的财产变少;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正常履行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信赖利益损失是因为相信合同而产生的费用。赔偿的目的是让受害方回到合同履行时的状况。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常见的情况有交通事故、职业伤害事故、冲突纠纷、医疗失误等,这些情况会对人体造成实质性伤害,甚至导致终身伤残或死亡。在这些情况下,受害者或其法定亲属有权提出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