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挪用公司资金23万即便全部退还,仍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2.挪用单位资金数额大、超三月未还,或未超三月但数额大用于营利、非法活动,构成
挪用资金罪,23万属
数额较大。
3.全部退还可
从轻处罚,具体
量刑会综合
犯罪情节、
自首立功等情况,由法院依具体案件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23万用于个人短期投资。三个月内公司发现资金短缺展开调查,小朱得知后主动将23万全部退还。公司认为小朱的行为严重违反规定,应受到严厉惩处;小朱则觉得自己已退还全部资金,不应受到太重
处罚,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小朱挪用公司23万资金进行个人投资,属于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2、小朱在公司发现前主动退还全部资金,这一情节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可从轻处罚。不过,最终量刑还需法院综合犯罪情节、是否有
自首、
立功等其他
量刑情节,依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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