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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人恶意拖欠债务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恶意违约的认定标准:

一、无偿处分其财产权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财产;

三、超过约定期限,经债权人多次催促,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清偿债务的。

行动指导

恶意拖欠债务的情形,可以起诉来维权: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

有法律上的困惑,可以咨询相关律师处理。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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