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人及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行为或者他人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的范围包括
一、交通肇事责任当事人,及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权人,包括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从事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
二、道路交通肇事责任,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
三、道路交通肇事责任,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肇事车辆所有人按照受益者承担损失原则,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以作为车辆的运行实际控制者和受益者为条件。
五、违反安保义务的施工单位或者道路管理单位。
六、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车辆生产和销售单位等等。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包括两类,
一,侵权行为直接责任人及交通肇事当事人。
二、侵权行为间接责任人及依法应当对侵权行为直接责任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