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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摄影师作品著作权

第一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章程,年满18岁的中国摄影家和摄影工作者及摄影爱好者,拥有优秀摄影作品(良好传播价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加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摄权协): 一、在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报纸、杂志和图书上发表4幅以上摄影作品。 二、在全国性行业摄影组织或省级以上摄影组织举办的摄影展览中入选4幅以上作品。 三、有8幅以上摄影作品被网络媒体或其他新型传媒采用。 四、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并在主办的全国性展览和影赛中入选获奖。 五、由全国性行业摄影组织或省级以上摄影组织主办举行个人影展。 六、由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出版机构出版个人摄影作品集。 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及参与发起成立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的各全国性摄影组织会员可直接申请加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摄影家协会的会员经本会会员介绍可提出申请加入。 第二条 报送材料 申请人须先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交本人入会摄影作品8幅。摄影作品为电子版,边长不少于2000像素,jpg格式。摄影作品命名格式如下:作品标题-作者姓名.jpg 二、提交入会资格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或翻拍均可),包括所加入的省级、国家级以及全国性行业摄影协会(学会)会员证,摄影作品获奖或发表以及出版情况的证明文件。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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