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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筹备组行政许可

税务局筹备组行政许可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19 13:26:24 已帮助24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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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行政复议机关

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只能向做出处罚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的地税局提起复议。


比如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处罚了你,你不服,你只能向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


这点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复议,是有专门规定的。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九条 对下列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


(二)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


稽查局的职责《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条已经作了明确规定: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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