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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年限摊销

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综上所述,商标注册成功后使用期是十年,如果商标没有被展期,经过宽限期之后会被商标局注销。这个时候,其他人也不能申请同类商标的注册,不然将面临不予核准的风险,浪费时间和精力。即使是抢注成功,在商标公示期内,被原使用人发起商标异议的风险也比较大。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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