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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深圳户籍夫妻投靠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迁入:   1、但是只能在不改变当事人的户口性质(非农业)的前提下,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2、一般来说,不属于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3、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配偶户口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   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   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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