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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 被判

1、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3、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如果不构成犯罪那就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需要同时注意的是,认定挪用公款罪,要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旦被公安局立案,最好第一时间联系专业的刑事律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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