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检察院不予批捕理由

检察院不予批捕理由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

7、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最新修订:2024-03-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