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
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
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 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