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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涉及的管辖权

离婚涉及的管辖权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19 10:25:54 已帮助40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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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你可以在合肥起诉离婚。至于你不知道你妻子在何方,担心是多余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也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在判决生效前,你是不可以领证结婚的。否则,构成重婚。另外,既然你妻子离家八年杳无音信,你可以通过宣告死亡,这样婚姻自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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