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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开庭原告陈述

离婚官司开庭原告陈述
在离婚案件中,有原告也会有被告。那么在进行答辩的时候作为原告应该怎么进行答辩呢?这就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我们可以从下面的内容中进行了解,对于这个问题,律图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02-26 17:13:37 已帮助36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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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开庭原告怎样陈述
  当事人在法庭上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不需要准备专门的稿件。  同时,在民事诉讼中,当事双方的权力是平等的。法院会依法保护,在庭审时,双方为自己辩解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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