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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撤销

你好,国务院于1991年9月22日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是驾驶员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 所谓犯罪主体 就是你就是这个交通肇事罪的罪犯?这样的情况 肯定是要吊销驾驶证的 .但是释放后可以重新申领或者考取驾照.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肇事罪驾照没吊销这个问题的回答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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