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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调解效力

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调解效力
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是对交通事故过程的全面反映。既然是证据,法庭审理中就应当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主管道路交通的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公文书证,具有极高的证据效力。但是如果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该交通事故认定书时,法院也可以不予采信,而以审理查明的事实为准。
2024-03-01 22:14:09 已帮助18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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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载哪些事项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2、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综上所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只要不是非机动车故意导致的,机动车即使没有过错,也要承担百分之十的责任。这条规定看上去对机动车不公平,其实这是对弱智的保护,也是可以警示机动车的车主,督促其规范驾驶。具体事故责任划分,交警会在勘察完现场后出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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