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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4次罪
量刑标准的问题。介绍买卖毒品行为目前有三种不同的处理结果,一是认定贩卖毒品罪,二是认定
非法持有毒品罪,三是不构成
犯罪,作为
证人指控他人犯罪。之所以会出现三种不同的处理结果,主要是因为各种
居间介绍行为的主观恶性不同。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可分为牟利性的居间介绍和无牟利性的居间介绍,受毒品卖家委托,介绍毒品买家的居间介绍、受毒品买家委托,介绍毒品卖家的居间介绍和受毒品买卖双方委托的居间介绍,每一种居间介绍的主观恶性都不相同。而且目前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是按贩卖毒品罪或非法持有毒品罪的
共犯在进行处理,居间介绍行为是否构罪,要看主行为是否构罪。正是由于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不同处理结果,让许多贩毒者有了可趁之机,到案后均狡辩其行为不是贩卖毒品,而是居间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