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目前,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交通事故发生后,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
交强险赔偿范围。责任限额则分为死亡
伤残赔偿限额、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这就是怎样区分交强险有责和无责问题的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