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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一般性限制

借款合同中一般性限制
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债务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否则,你将无力偿还,甚至花掉你的现金储蓄,导致你破产,或大大减少你的投资。
2024-02-29 18:24:11 已帮助30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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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条件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这里所谓合法权益,是指所申请援助的事项符合法律的规定,是法律所应予保护的权利或法律允许行使的权利。如公民的请求赡养工伤索赔、因被侵权请求国家赔偿,都是法律明文规定予以保护的权利;公民的刑事辩护权,是法律允许行使的权利,都具有法律援助条件所要求的合法性。


所谓有充分理由,是指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明自己所主张利益请求的事实依据。所谓需要法律帮助是指,当事人自己不懂得法律,没有参与庭审的诉讼技巧,不借助法律援助人员的法律帮助就不能有效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本身就是法律工作者,则无需向其提供法律援助。此条件亦称为合法性条件。


2、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衡量申请人是否符合此标准,主要是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的水平,参照当地政府所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失业救济标准来确定。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和失业救济标准的,应予以全部免收法律服务费用;对于家庭人均收入虽然高于以上两个标准,但全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确有困难的,则应酌情减收法律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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