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
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
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
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
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
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⑴因
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⑵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⑶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以上是间接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量刑标准